為進一步提升我司科研實力,加速我司漁業產業的轉型升級,實現漁業的高效可持續發展。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前期調研,計劃引入合作單位共同開展“青蟹藍子魚混養模式中試項目”。具體情況如下:
一、項目概況
依托藍子魚與青蟹習性互補優勢,設計并實施混養技術。藍子魚活躍于水體上層中層,青蟹則底棲生活,此模式高效利用水體空間,分層營養養殖。兩者生長周期相近,便于集中管理收獲,經濟效益顯著。基于前期實驗成果,本項目將在大水面多梯度環境下驗證其效果,旨在建立青蟹藍子魚混養示范基地,引領水產養殖業科技革新與產業升級,提升養殖效率與產品品質,精準對接市場需求。
二、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青蟹藍子魚混養模式中試項目
(二)項目周期和經費預算:
項目開展周期預計為3.5年(自本項目開始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項目總經費預算490萬,我司自籌資金150萬元,合作單位籌340萬元,雙方各自承擔項目開展過程中自有研究人員的人工費用。
(三)合作單位要求
合作單位作為項目參與單位,至少有3名人員參與項目研究;項目研究內容主要包括技術支撐,負責實驗設計、方案指導及數據分析和模式總結;完成基礎塘基改造及設備安裝到位,使基地具備實驗養殖生產的基礎條件;完成精養池塘的池塘改造、尾水改造、養殖電路設備安裝到位;負責實驗養殖生產;申請專利1件,形成養殖新模式1種。
(四)知識產權分配
該項目產生的知識產權共享,各方依據貢獻大小排名。項目各方可獨立開展基于該知識產權的產業化運營;若合作開展產業化運營,應優先選擇項目參與方合作產業化運營,與非本項目參與方的其他單位基于本項目知識產權成果合作開展產業化運營,須獲得項目參與其他各方書面同意;若項目任何一方出售本項目產生的共同持有的知識產權成果,須獲得項目參與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項目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完成方所有。
三、項目合作模式
我司為項目主持單位,提供本項目研究所需的開發場地,該項目實施地點位于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萬頃沙鎮南沙漁業產業園16東圍下4號田地塊,養殖面積為73.705畝以及育苗三車間(該車間位于廣州市南沙區萬頃沙鎮新港大道興海苗場)。根據項目實施進度,有上限的投入蟹苗、魚苗,同時采購飼料等相應養殖物料;同時在項目過程中,收集生長數據及養殖全過程的環境指標數據等。
合作方為項目參與單位,主要負責技術支撐、實驗設計、方案指導及數據分析及實驗養殖生產。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基礎塘基改造及設備安裝到位等,使其具備實驗養殖生產的基礎條件。設計混養的梯度密度,并進行養殖生產并提供額外部分的養殖生產物料,確立最佳混養比例和密度,進行大水面的養殖生產并分析養殖生產效果,形成養殖新模式。
四、報名資格
(一)報名單位必須是廣東省內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單位或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從事水產相關工作,并以育苗或養殖為主要業務,獲得過地級市及以上水產良種場認證,或者同等水平的其他水產育苗資質認證(須在有效期內);
2、近五年內獲得與主要業務相關的授權國家專利至少5項(發明專利至少2項),發表與主要業務相關的文章至少2篇;
3、管理水產養殖區域或育苗車間,養殖面積不少于50畝或者育苗車間水體不小于300立方(提供相應場地持有證明文件)。
(二)本次合作項目接受聯合體報名,但聯合體組成主體不得超過兩家單位;如以聯合體報名參與合作的,聯合體中至少有一方為廣東省內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校或科研單位。
五、報名時應提交的資料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復印件;若為聯合體報名還需提供聯合體各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復印件以及各方簽署的聯合實施項目相關協議,協議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由協議中授權主體單位報名(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如為委托報名,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若為聯合體報名,須提供各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如聯合體各方為法人委托報名,還需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近五年內取得的有關青蟹或者藍子魚育種養殖專利證明文件(至少提供5項,其中發明專利證明文件不得少于2項),已發表的相關文章(至少兩篇,須提供文章查找的線索或者印發刊物的名稱刊號等信息);
(四)管理水產養殖區域或育苗車間,養殖面積不少于50畝或育苗車間水體不小于300立方的相應場地持有證明文件;
(五)具有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同時為地級市及以上級別水產良種場,或者同等水平的其他水產育苗資質認證文件;
(六)對合作方案明確知悉并按合作方案執行承諾書(附件2)。
六、提交響應報名文件截止時間、文件評比及洽談時間和地點
(一)提交響應報名文件截止時間:2024 年 9月12日9點30分;
(二)報名文件評比時間:2024年9月12日10點00分;根據報名單位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綜合對比,綜合評分最高者為第一候選人(如若評分相同,則以取得的發明專利數量多的優先);
綜合評分表 | |||
報名單位: | |||
項目 | 評分規則 | 分值 | 得分 |
獲得地級市及以上良種場,或者同等水平的其他水產育苗資質認證 | 地級市良種場得基礎分40分,地級市以上良種場加10分,總得分不超過50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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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內取得的相關專利以及發表的相關文章 | 近五年內取得的相關專利達到5項(發明專利至少有2項)、發表的相關文章達到2篇的,獲得基礎分30分,不能同時滿足專利取得條件及文章發表條件的,不得分;每增加發明專利(其他類型專利不加分)或相關文章1項加5分,本項總得分不超過50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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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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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效報名單位僅1名時,可直接洽談商定,洽談時間:2024年9月13日10點00分;
(四)地點:廣州市南沙區靈新公路新港大道1號南沙漁業產業園綜合服務中心;
(五)聯系人:張女士;聯系電話:020-39089386;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報名文件要求的響應報名文件,本單位將予以拒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
廣州南沙漁業產業園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